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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8-01-14 17:02:22,阅读次数: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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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五次工作会议暨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1月13日在苏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协作小组组长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致辞。上海市市长应勇、江苏省省长吴政隆、浙江省省长袁家军、安徽省省长李国英分别介绍了本省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情况以及下一步安排和有关协作工作建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在会上讲话。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交流了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情况,系统研究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工作,明确下一步重点任务,审议通过《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深化治理方案(2017-2020年)》《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8年工作重点》《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2018年工作重点》。李强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专门部署,狠抓落实。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刻认识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必由之路,充分认识到环境质量提升的难度越来越大,需要更多创新举措、非常举措,需要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更好把握污染治理规律,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创新体制机制,把十九大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走出一条区域环保共商共治共享的新路子。李强强调,长三角区域污染防治要聚焦重点难点,实施精准化差别化防控。突出源头防控,重治本、抓源头,大气方面要强化PM2.5削减与臭氧协同减排并举,水方面要保好水与治污水并举;突出精准减排,聚焦关键污染物,加强减排对策研究,提高治污的针对性、有效性;突出分区管控,加强治理目标协调,突出重点污染区域、主要传输通道和相互影响的区域,实事求是明确防控重点,因地制宜实施分区管控。要优化协作机制,提升一体化程度,做好已有成果深化完善,加强共性难点联合攻关,提高共商共治共享水平。娄勤俭代表江苏省委、省政府向与会领导和同志表示热烈欢迎,向国家部委和兄弟省市长期以来对江苏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各小组成员精诚协作,机制日益完善、范围逐步拓展、举措更加务实,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在长三角的生动实践,也是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积极探索。娄勤俭表示,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遇到的环境问题比较早比较多,对环境保护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比较深,对解决环境问题所作的探索也更为主动。我们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在长三角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框架内,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和上海龙头的带动下,着力抓好系统谋划、系统推进、系统治理的各项工作,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结构调整,更加注重科技支撑,更加注重机制保障,勇当长三角环境保护的主力军,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绿色和谐美丽的长三角作出江苏贡献。协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汇报了区域协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一阶段协作重点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海洋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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