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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力推“不见面审批”标准化

发布时间:2018-11-10 08:07:34,阅读次数:277 更多

“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工作,是我省今年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5月起,省审改办在部分地区开展“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试点。试点情况如何?有哪些可推广的经验?下一步工作怎么推进?9日,全省“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成果汇报会上,我省要求各地加快“不见面审批”事项的“三级六同”,力争全省办事一个样,既给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更规范的服务,也将江苏的“不见面审批”品牌擦得更亮。

标准化是深化改革的突破口

去年以来,我省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今年5月,我省“不见面审批”改革的经验做法被中办、国办向全国推广。

5月,在省审改办指导下,7个设区市和10个县(市、区)开展“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试点。9月,我省发布《“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对“不见面审批”的实现方式、基本流程等做了详细规定。

省委编办副主任张学才告诉记者,我省选择标准化这个突破口,将“不见面审批”改革进一步深化。具体目标是,在全省实现“不见面审批”事项的“三级六同”,即事项公布、实现方式、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缴纳费用等6个方面,省、市、县三级实现标准统一。

我省还明确要求,省级部门公布的“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各地必须全部做到“不见面”。省级部门没有公布,而地方政府可以做到“不见面审批”的事项,由地方政府纳入当地“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

试点地区已经初见成效

在试点地区,“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体系建立已见成效。

苏州市相城区8月31日在全省率先发布《“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体系及第一批组织标准》,明确服务大厅建设、导服台工作、窗口服务、代办服务、政务服务效能考核等13个方面的标准,涉及25个部门的668项“不见面审批”事项。苏州市吴江区确定“3年标准化行动计划”,编制包含168个标准的“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体系。其中,首批41个标准经专家评审后,已于10月下旬发布。

与此同时,试点地区主动拓宽“不见面审批”办理途径,创新服务模式。苏州市吴江区在现有开办企业、不动产交易登记、施工许可“3550”套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人才引进落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审核、内资企业注销等25个群众常办的“一件事”套餐。苏州市相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一窗办理、全科服务”政务改革。窗口数量由155个缩减至55个,办事效率却提升了。南通上线“南通百通”APP,初步实现1400项政务服务指南在线查询,295项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徐州实现电子施工图24小时内随时提交、审图“零等待”、市县联审。

谨防畏难情绪和形式主义

“不见面审批”改革本身涉及事项多,对其进行标准化建设更是一项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

省审改办要求,各地、各部门依照《“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引导和要求行政审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构建标准统一的审批服务模式,切实用标准化来规范“不见面审批”,全面提升审批效率。要精细化编制“不见面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审批部门和窗口办事人员应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和内部规范办理审批,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可以编制“不见面审批”场景式、动漫式办事指南,让申请人看得懂、走得通、办得好。

省审改办提出,“不见面审批”离不开网络技术的支撑和数据信息的共享,各地应加快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持续加大数据共享的广度和深度,为“不见面审批”事项从指南发布、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送达、咨询评价等全流程“一网通办”提供数据信息支撑。

省审改办还提醒,要谨防畏难情绪和形式主义。改革意识和系统性、全局性观念较强的地区、部门,“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较快,但也有一些地区、部门存在畏难情绪,有着“搭便车”的想法。少数地区存在形式主义,强推“不见面审批”。9月14日,省审改办已发出通知,强调是否采用“不见面”方式办理由申请人自主决定。今后,各地要坚守“尊重群众办事意愿”这个原则,自觉消除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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