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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两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发布时间:2022-03-26 08:30:02,阅读次数:424 24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明确按最高幅度即50%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六税两费”,进一步减轻江苏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要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在50%的税额幅度内确定减征范围。“我们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照50%的最高限对小微企业予以减征,尽最大努力服务江苏市场主体。”省财政厅税政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六税两费’减征给我们带来9.8万元的优惠,政策延续实施后,我们共将享受优惠金额超10万元。”苏州慧全五金公司财务负责人周水香说,“接连出台的利好政策让我们发展更有信心、更有底气。”徐州市常兴制衣有限公司负责人伍敏锋告诉记者:“公司预计可以减征11万元,有了这颗‘定心丸’,我们心里更踏实了。”
为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快享,江苏税务部门推出一系列征管服务举措,方便纳税人及时、准确、便利享受减免优惠政策。“我们第一时间对12366坐席人员和办税服务厅一线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同步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增设‘减税降费’申报辅导岗,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稳就业稳发展,离不开成千上万的小微企业,也离不开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持续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更优服务支持小微企业稳发展、行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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