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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贸易潜力需进一步释放
发布时间:2024-12-24 08:16:23,阅读次数: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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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大热的国产3A游戏《黑神话:悟空》卖到多个国家,收获全球粉丝,到企业跨境直播带领海外客户“云参观”生产线、研发中心,展示品牌实力……今天的世界,已然在数字编织的网络中连为一体。 与传统贸易不同,数字贸易兴起于数字技术发展的时代。借助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数字贸易弱化了传统贸易因时间和空间等因素造成的限制,降低了贸易参与主体的跨国交易成本及不确定性,让交易更加便捷高效。 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贸易代表了全球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也当之无愧成为我国加快贸易强国建设的新引擎、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新高地。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2.13万亿元,跨境电商进出口1.88万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对数字贸易的发展路径进行了详细规划。近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发展数字贸易”作为明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顺应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趋势,加快释放数字贸易潜力,势在必行。 发展数字贸易,我国具有诸多竞争优势。在数字基础设施上,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光纤和移动宽带网络,数据中心算力规模世界第二,其中超过25%属于智能算力;在数字产业生态上,依托于成熟的电商生态、多场景应用创新和强大的服务外包能力等,我国跨境电商和数字交付服务贸易规模稳居世界前列。 不过也要看到,我国数字贸易仍存在进步空间。比如,从经营主体来看,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业务多集中在国内市场,对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远远不够。再有,在知识产权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方面存在不少制度短板。此外,数字贸易的对外开放水平、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也都有待提升。 用好数字贸易这把“金钥匙”,需要发挥我国产业基础与市场空间等方面的优势。与此同时,辩证地看待短板,就是要看到其背后潜在的增长空间,通过完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尽快把短板补齐。 强化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意见》围绕“政策”“主体”“开放”“合作”四个关键词,概括了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重点工作。其中,针对“开放”,专门提出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鼓励外商扩大数字领域投资等举措。 打造数字引擎,整合优势资源,各地已经开始行动。在陕西西安,雁塔智算中心目前正在进行二期100P扩容,并入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在浙江杭州,今年9月举办的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积极与全球各国共享数字贸易新机遇,在参展企业、展览面积和展会成果等方面实现“翻番”。 乘“数”而上,加“数”前行。未来,随着我国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依托数字贸易发展基础,持续深化数字贸易治理改革,数字贸易发展的驱动力将不断增强,数字中国、贸易强国建设的新阶段也将逐步开启。(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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